壹、施政計劃
一、建構具國際吸引力及永續發展之投資環境:簡化僑外投資申請及審核程序,吸引僑外商來台投資,並鼓勵協助台商回國投資;推動「投資台灣優先、佈局全球」政策,以協助企業分散投資風險。
二、建構良性互動的兩岸經貿關係:加強落實對中國大陸投資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政策之執行;提供兩岸經貿資訊,協助廠商適度開拓大陸市場等措施,並鼓勵台商回國投資。
貳、施政目標
一、簡化僑外投資之申請作業及審核程序,並加強對僑外人投資便民服務,以吸引僑外投資。
二、推動兩岸雙向良性經貿互動關係-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之立法作業及相關管理配套措施。
三、落實政府「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大陸投資政策-加強對赴中國大陸投資案件之管理。
四、協助企業進行全球化佈局,以分散海外投資風險-強化台商赴東歐、南亞及東南亞地區投資誘因。
參、業務項目
一、爭取僑外商來華投資-簡化僑外投資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二、修正僑外投資條例,增訂促進投資事項。
三、配合「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政策,持續檢討放寬大陸投資負面表列項目。
四、建立並落實對大陸投資案件採專案審查方式之事後管理機制。
五、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並提高大陸投資案件審理效率。
六、處理違規赴大陸投資案件。
七、簡化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申請案件審查流程,並建立有效安全管理機制。
八、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並提高對外投資(含港澳地區)申請案件辦理效率。
九、為鼓勵企業全球佈局並分散對外投資風險,研修對外投資法令。
十、定期舉辦僑外投資、兩岸投資及引進大陸產業科技及促進大陸科技及經貿人士交流等業務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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